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2、网上申报: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3、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提交书面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7、申报信息修改。
8、进度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9、等待办理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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