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段时间积分落户的规则变动较多,所以对于细则性的政策很多人员并不能很准确的把握,今天积分落户咨询中心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人社局申报指南》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职业(工种)需求程度如何确定?
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业(工种)名称,与现行天津市《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相比较,二者名称一致,并且与当前工作岗位相符,则可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计算积分。
职业(工种)需求程度项目的积分,以提交积分申请年度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需求程度目录为准,如当期未公布需求程度目录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申请人工作岗位需由申请单位提供《承诺书》,经核实后予以确认。
二、社会保险、纳税、住房公积金计算积分的时间结点如何确定?
答: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结点;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结点。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积分的时间结点如何确定?
上半年申请的,证书、证明的颁证、发放时间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上半年予以计算积分;下半年申请的,证书、证明的颁证、发放时间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下半年予以计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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