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审核申请材料目录(一)
根据津政发(2015)3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津政办发(2016)32号《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一、房地产权证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个人所有:房地产权证、身份证
(二)夫妻共有:1.有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无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契税(注:房产须为婚后财产,即结婚证取得时间在契税打印的合同成立时间之前)
(三)与子女共有: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双方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同一户籍需提供户口簿,不同户籍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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