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申报通知
2016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将于7月25日开始申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本期申请材料有部分调整,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2016第二版》、《居住证积分申报注意事项》、办理指南等相关内容,按照申报流程提交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
1、 申请人提交非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包括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请认真填写《异地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点击下载),经职能部门审核后,将电话通知参加复核考试时间、地点,请申请人按时参加,成绩合格予以确认积分;
若申请人提交非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未提交《异地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导致无法考试,则视为考试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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