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咨询中心接到不少外国的咨询电话,留学生如何落户天津?为了为更多的留学生答疑解惑,下面一起来看看留学生如何落户天津。
引进标准:
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在国外正规大学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人员;2.在国内已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3.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4.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需提交材料:
(1)本人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2)国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3)与国外证书对应的成绩单;(4)留学期间护照;(5)《留学回国人员证明》;(6)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
办理接转工作关系(工作派遣)需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填写《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登记表》,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后,同时提交: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本人护照签证;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和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材料。
外省市留学人员来津工作办理落户、配偶和孩子(18岁以下)随迁手续:
除提交留学人员办理接转工作关系或工作派遣需要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已注销户口的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配偶和孩子办理户口随迁的,需提供留学人员的结婚证书和孩子出生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书》需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应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书申请表》,须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所需材料与办理接转工作关系(工作派遣)手续相同。
申请租住留学回国人员周转房需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应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周转房租住申请单》(一式四份),须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所需材料与办理接转工作关系(工作派遣)手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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