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咨询中心了解到,居住证每年都需要年检一次,否则无效。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逾期60日内可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解读:就是说居住证每年年检1次,不年检不能使用,每年按居住证上的发证月份提前1个月办理签注年检。
年检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机关注销居住证:
1、居住证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2、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3、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4、居住证持有人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5、居住证持有人离津之后不再返津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解读:办了居住证得好好使用,资料作假、条件变更后不符要求、逾期不年检、走了不回来了的是会被注销的。当然,你已经拿到天津户口了也会被注销居住证,都有户口了就用不着居住证啦!
天津积分落户咨询中心表示:如果居住证快要到期,持有人只需要携带居住证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年检即可,没有任何费用。年检免费,那就主动点吧,好不容易拿下的居住证,必须得好好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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