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天津双创特区在中心商务区揭牌,同时段下发《关于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建设创新创业特区的意见》。
2016年6月1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滨海分中心在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成立,标志着双创特区“就业即落户”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2016年6月2日,“就业即落户”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受益人产生。
2016年8月1日,已有60人通过“就业即落户”政策解决落户问题。
双创特区“就业即落户”
天津市、区公安局和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在双创特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出台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服务双创特区建设发展落实就业即落户政策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
在双创特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或者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即可按照符合人才引进政策与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5:5的比例为职工办理落户;
对成长型小微企业,5年内累计纳税额每满100万元,还可解决1名投资人、股东或法人代表本人及家属在津落户;
各类人才到双创特区内就业创业,均可按照现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申报落户,且放宽年龄和学历的限制。
此外,对于在津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家属落户时还可申请租住中心商务区商务公寓或者人才公寓作为过渡。
新政策优于原本政策
双创特区“就业即落户”政策相比原本的落户政策有更大的优势。
之前的落户政策对企业地域有限制,现在无论是本地企业或者外地企业,只要在双创特区注册并办公,就符合落户审批基本条件。
同时,公安部门为双创特区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采取一站式窗口服务,最快10个工作日即可办结相关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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