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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双创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2016-12-02 111来源: 未知 lsm123

  首先,企业要求在双创基地范围注册、纳税、经营,而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权为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职工办理天津户口,数量等于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职工人数,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在双创示范基地内注册、纳税、经营的成长型小微企业,5年内累计纳税额每满100万元人民币,可解决1名投资人或法人在津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落户条件: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本科生,在双创示范基地就业即可办理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4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研究生以及50周岁以下(含)大学毕业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在双创示范基地就业即可办理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双创人才引进放宽后,准予35周岁以下(含)大专生或后取本科学历人员办理在津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享受双创示范基地“就业即落户”政策的职工在津无自有住房的,在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所属的人才公寓租住或购买商务公寓的,可办理落户手续,符合随迁政策的家属,可以办理随迁落户手续。
  双创示范基地企业通过“就业即落户”政策、人才引进政策仍无法解决落户的职工,所属企业可叠加适用纳税类政策,即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以解决1名职工或家属在津落户,不设年龄、学历、岗位、职称等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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