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非天津户口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标准,缩小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解读:生活在同一城市,做着类似的工作,只因户口差异,而遭受不用的待遇,难免让人不平衡。而且现在的天津市,很多人都是外地户籍人员,国家为了减小这样的差异,让生活在天津的人们体验人人平等的生活,完善未天津落户人员的社会福利,减小甚至消除差异,让外地户籍人员也有家的感觉。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根据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做好教育空间规划,加强资源调控,确保本市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按照国家和我市招生入学政策及学籍管理规定,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升学和转学手续。落实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制度。
未天津落户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各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纳入本市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的学籍档案制度。
解读:天津有很多非户籍居住人口,孩子的九年义务教育不是随便说说,都是祖国的花朵不能因为没有天津户口就被剥夺各种受教权利,为了下一代更好的培养,天津市在缺乏教学资源的地段建立新校,招生条件放宽,生源地区科学划分,让符合上学的适龄学生顺利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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