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两天有一位46岁的先生咨询,自己的儿子要来天津发展,能不能通过
投靠落户,今天明确的说明,不能。天津市外籍人员落户后,未成年
子女落户有两种方式,同步随迁和投靠落户,这两种方式都需要子女不满18周岁才可以。
方式一:同步随迁
政策原文:“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积分落户申请人,其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的,可以一并申请随迁落户。”
也就是说满足三个条件,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就可以同步落户天津:
1.积分落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公产房、公寓等住房,落户于人才或公司集体户口的,子女不可以同步随迁;
2.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随迁子女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申请随迁子女同步随迁,只需要在网上申报时填写随迁子女的相关信息,并在递交申请材料前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接受前置审核。
方式二:投靠落户
不符合同步随迁条件的,后期可通过亲属投靠(投父母)方式落户天津。投靠落户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具体办理流程可到落户地所在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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