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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期天津积分落户申请条件新鲜出炉

2017-06-16 198来源: www.tianjinhukou.org 小赟

  2017年天津积分落户申请第一期已经结束,天津积分落户的分数也于今日(2017年6月15日)公布,具体的分数线和名单预计下周也将进行公示。想在天津积分落户的朋友还是有很多,虽然第一期已经结束,但第二期马上就要开始了。虽然正式的开始时间要到七月份了,但是由于积分落户时间相对较长,而且容易出现变动,因此需要提早准备,所以赶紧抓紧准备第二期吧,2017年第二期积分落户申请条件介绍如下:
  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2016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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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指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积分按照缴费每满一年,养老保险积4分,其他险种各积2分计算,可分险种单独计分,五项保险每满一年积12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进行累加。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六年的;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的分值计算积分。
  个人缴费窗口参保缴费的年限及积分不予计算;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积分;但是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按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除外。
  除了以上的申请介绍之外,如果你有更多有2017年第二期天津关积分落户的详情需要了解欢迎拨打免费热线至天津积分落户咨询中心或者持续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luohu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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