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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居住证流程

2016-11-04 158来源: 未知 lsm123

有很多想在天津市落户的人群,不知如何才能获取户口,积分落户政策的出台给人们带来了曙光,那么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是具体介绍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网上申报预约:
申请人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积分入户申请人婚育情况承诺书》)并提交到单位,单位经办人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用户注册。册成功后登陆,填写申请人信息,并进行在线测评,测评通过后可预约交件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天津市居住证积预约凭证》(每人一份)。
二、 公安机关受理:
单位经办人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包括单位证明材料和申请人材料。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应先到公安窗口进行前置审核,审核申请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落户地点等材料。公安窗口审核通过后,到人力社保窗口提交材料,经人力社保窗口受理后,领取受理通知书。因特殊情况需补交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单位经办人将申请人准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各相关窗口(民政局、国土局、教委、公安局、地税局、卫计委、公积金中心、知识产权局)。
三、受理成功名上榜:
积分公布期为3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对积分如有疑问,申请人可填写复核申请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请表》)在公布期内到窗口进行复核。申请人可于积分公布期结束后,领取留存的包括职称证、省部级奖励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等原件。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网站查询
四、 受理成功榜上有名:
公示期结束后,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自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经核对无误后,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的方式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地点。申请人请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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