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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天津积分入户申请开启

2016-07-15 91来源: 未知 lsm123

 
根据天津微博消息得知,天津市自7月18日起,市公安局2016年下半年积分入户受理工作将正式运行,有意向落户我市的人员请注意申请时间及时办理。同时,提醒申请人员要注意一下三点:
一、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申报过程中,如已通过其它落户方式办理天津户口,请及时告知市公安局积分服务窗口,以免挤占其他人落户名额。二是下半年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中新增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公安常住人口信息核实预审表》,请申请人提前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与其他必需材料一并到市公安局积分服务窗口提交。三是对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咨询代办为由收取高额中介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申请人不要上当受骗
  条件:凡持有效居住证、在津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外来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办理。
  申请时间:7月18日起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底
  分值:最低分值指标为140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积分,2016年下半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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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入户申办流程
  1.申请申报
  由居住证持有人自愿申请,经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办积分手续。
  2.受理申请
  积分入户申办窗口接到申请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比对,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打分
  积分入户申办窗口受理申请后,用人单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
  4.汇总排名
  用人单位将各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积分入户申办窗口进行汇总。
  5.积分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将积分情况以《入户积分通知单》的形式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用人单位领取。
  6.公布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和入户申请人积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
  7.办理入户
  列入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