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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出台十项便民举措

2016-07-20 118来源: 未知 lsm123

近日,市公安局出台十项举措,方便群众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通过近段时间办理人员所遇到并反馈的问题,酌情合理的整理了这十项举措。分别为:
  (一)调整下放户口办理核准权限。在2015年下放12项原市局核准权限的户口事项基础上,将市局事权的引进人才、知青返津、倒流落户等户口事项调整为分局事权,并在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受理;将分局事权的四区一县非农业户口迁往我市其他行政区的户口事项,调整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当场办理。
  (二)规范户口办理核准要件。修订出台户口登记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群众申报户口手续要件。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查询证实的户籍信息,群众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取消以往户口登记办法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类材料”等要件,方便群众办理各类户口事项。
  (三)压缩户口办理核准时限。市局事权15个工作日、分局事权10个工作日、派出所事权5个工作日完成户口事项核准工作。
  (四)开辟出具户籍证明网上办理新渠道。2016年年内,依托“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对按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各类户籍证明,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群众可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领取或通过邮政速递到付的方式领取。

  (五)完善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机制,有效解决符合在津落户基本条件的人员无户口问题,切实保障公民依法履行户口登记的基本权利。
  (六)创新实行“电子居住证”。2016年年内,依托“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推行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和申办居住证签注业务;推动建立“电子居住证”制度,通过二维码技术实现居住证实体证与虚拟证并行同效的新模式,为外地来津人员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七)扩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范围。2016年7月1日起,已开通与北京、上海、重庆、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四川8个省市流动人口异地办证业务,并逐步拓展至全国其他地区。
  (八)进一步优化居民身份证制发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将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九)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设立市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滨海分中心,全面受理滨海新区范围内市局事权的户口事项,方便滨海新区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户口业务。
  (十)开通户政民生服务直通车。采取事前预约、主动上门的方式,为大型企业、高校和驻津部队等成批成建制集中办理户籍业务的单位提供政策宣讲、业务咨询、现场办公等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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